我一直就是卡在這一章上。

本來Unforgettable是以Tiffy為視角的日記式小說
後來完全變成了第三人視角同人文

這一章,將會是Crawford為視角、對Tiffy的看法的改變

 

 

不想欺騙Tiffy,但看見她擔心的樣子Crawford無法不讓她安心下來。
大家吃得快不能動了,結賬後Amice提議到處走走幫助消化,其他人都贊同。
是什麼人?趁著Tiffy跟朋友談笑地開心的時候Crawford在腦中搜索他能夠想到的資料,竟發現自己無法集中精神,滿腦子都是如何安全解決問題的方案。
他稍微轉頭,凝視著在身邊有說有笑的Tiffy。

說真的,一開始還真不知道Tiffy喜歡自己,Crawford甚至對她沒什麼印象。Tiffy太普通了、長得沒有特別好看,而且又不像別的女生那樣穿得漂漂亮亮愛打扮,Tiffy總是長褲短褲七分褲加上松寬的上衣格子襯衫或者乾脆T-shirt牛仔褲運動服外套、再頂個短頭發——現在長長到肩膀。直到Tiffy第一次來自己辦公室後Schuldig好心提醒時才知道這個很男孩子氣的女孩喜歡自己。

Crawford並不在意這種事情。他當時想的是反正又是一個過客般的小插曲罷了,再說等代課結束他便會離開那個女孩的生活,不理會便是;更重要的,Crawford並不相信Tiffy認真喜歡他,或許那只是突然的心動罷了、很快會消失。Schuldig“無意”提起Tiffy高中的故事——當然那是他用讀心挖來的,知道當她真正喜歡一個人時候的認真和固執,Crawford仍然沒什麼感覺。直到Tiffy不小心看到他跟Kathleen的親近、她誤會了他們之間的關係、看見她無精打采滿頭烏雲那個樣子、又知道只是因為拿到自己照片就開心得一臉幸福樣,Crawford才發現Tiffy是很單純又認真地喜歡著自己。

不能讓她在這樣下去,這是Crawford的第一個想法。於是他用了殘酷的方法——故意答應和Tiffy去舞會又讓她看見他——殺人的場面。不會有外人能夠包容他真正的身份和職業,至少之前他知道那些所謂的愛他的女人都是這樣的想法。送Tiffy回家的時候Crawford期待著這個女孩害怕的表情,甚至百分之一百確定會有這種結局;她要害怕就讓她害怕去吧,他不會負起責任。可是Crawford的算計頭一次出了大錯,他低估了Tiffy的直率和大膽。Crawford一直以來都沒有打算要殺了她,只要她乖乖離開他身邊就好。當Tiffy說了那句、“現在就動手殺我好了要麼我今晚把事情全部捅出來”,那一瞬間他改變主意了。他要動手殺了這個認真的女孩。既然她不願意離開,那他會幫助她。

最終他還是沒能下手。Crawford無法理解Tiffy的做法,為什麼她可以這樣大膽和認真、即使在知道真相的情況下還清楚地說他是她喜歡的人?Tiffy究竟喜歡自己哪一點?反復思考著這些問題,自己也神經錯亂地叫她忘掉一切。為何去關心她呢?Tiffy說得對、讓她一死了之不就好了嗎?
不對;那時候想殺她,不是他真正的意願。他很想對Tiffy說,他並不希望她死、他想去相信她這份認真的感情、他想知道她是否真的能夠包容自己。

『Tiffy,我們來賭一場吧。我知道Schuldig一定會給妳我在巴黎的地址、雖然那是假的。妳會不會一如往常單純地追過來?如果妳做得到,那我會真正相信妳。』

結果…Crawford每當想起來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。他的預知裏面看到Tiffy的到來,卻頭一次不相信自己的能力、直到在路中央看到她的身影。他輸得一塌糊塗,敗給了一個在他眼中看來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。Tiffy第一晚來到他家時,Crawford其實有很多話想問、想跟她說的,卻不知從哪裏開口,過於嚴密算計的他以至Tiffy藉口來借書都未能開口;他並不是故意對她冷漠,只是過於過度思考。發現自己態度太冷淡了,Crawford有些擔心Tiffy,睡前到隔壁房間看看她、順便給蓋好被子,意料之外聽到她在夢話叫了聲自己的名字;睡眠時期是一個人最容易露出破綻、也是他們露出本性的時候,有這樣的認知、以及聽見Tiffy的夢話,他已經沒辦法再去懷疑這個女孩的心了。

Crawford沒有Schuldig的能力,他不懂Tiffy的心思,只知道普通女性的想法無法用在她身上。又是Schuldig、他知道後笑了一陣子才告訴Crawford,如果Tiffy是那種所謂的普通女性他們Schwarz和Kathleen才不會想盡辦法湊他倆在一起。Kathleen問,難道哥哥看不出來Tiffy身上有你需要的東西嗎?

需要的東西?Crawford不是很需要物質享受的人,那麼是精神上的需要嗎?那一晚Tiffy和他一起下廚的時候他有些明白了、但一下子還說不上是什麼感覺。等到兩人一塊散步、牽著手、聊天的時候,Crawford能夠感受到一種很難形容的輕鬆。這種輕鬆,使得Crawford在不知不覺中可以敞開心胸說出很多他平時不會說的話題。在父母面前他是兒子、是家裏的繼承人,在妹妹面前他是嚴肅的哥哥,在Schwarz面前他是看管著三個頑皮問題兒童的首領,在Tiffy面前他不清楚自己屬於哪一種身份,但在那時候他覺得自己可以卸下那些頭銜和身份、作為一個普通人和她說著話。

Crawford很想問問Tiffy為何能夠接受他這個特殊的身份,可他問不出來,心底有個聲音告訴自己,也許連她自己本身都不知道答案。既然Tiffy連曾是殺手的身份都接受了,他還需要對她隱瞞什麼呢?所以他決定告訴她有關Morioh的事情。Crawford讓Tiffy明確知道一直藏在心頭的一點憂心,Morioh所謂的詛咒不是那種什麼魔術的詛咒,而是他之前那個特殊身份留下來的後患。Crawford絕不是膽小怕事的人;他早已決定,只要Tiffy答應在一起、Crawford說什麼都會護著她,要是她退縮了、他也會祝福她的。

所以,這就是喜歡了嗎?他曾覺得自己應該是喜歡過Morioh的,可他也從未想過想要保護她什麼的。和Tiffy在一起,Crawford會擔憂她的安全,會變得有些神經質的小心翼翼,偶爾也會失去平時的冷靜。真可笑,堂堂Schwarz的首領居然會害怕某一天這個女孩會從他眼前永遠消失,Crawford從不知道自己可以軟弱到這種地步;還是該說,和Tiffy在一起讓他變得更像是一個“人”了吧。


“進去看看吧?”Sheri指著眼前的TIFFANY珠寶店說。Tiffy的名字就是由這家珠寶店的名字而來的。女生們總是最喜歡看這些的,特別是鑽石戒指等等的。
“Amice,妳現在戴的項鏈就是這一條?”Nessa指著櫥窗裏面的項鏈問。
“對啊~”Amice甜笑著回答。
“我看看,”Sheri湊上去,“哇五千塊!藍寶石和白金作成!”
“呵呵夠意思啊Philip,”Nessa哼哼笑著擠眼,還半開玩笑地對自己的男朋友Jerry說,“你什麼時候也送我一條嗯?”
Sheri和自家男友Alan則是在一邊笑Nessa嚇到Jerry了,再怎麼說,Philip已經是一家手機店的小老闆,Jerry只是半工半讀的學生。
Crawford聽著他們的話,又望著完全迷入鑽石世界的Tiffy。兩人在一起也有一些日子了,不過他從未送過她什麼、也沒聽過她要什麼。Crawford知道Tiffy也不是物質享受者……不過他是不是送她些什麼好呢?
項鏈、她已經有兩條父母送的白金項鏈;耳環、她也不常換別的耳環戴;手錶、她還嫌戴那個麻煩呢;那麼、戒指?
戒指在Crawford眼中是一種很嚴肅莊重、代表了誓言和承諾的物品,他認為只有訂婚和結婚送戒指才合適;Kathleen笑他古板,還說決心保護一個人不是承諾嗎。
嗯,這樣的話……Crawford見Tiffy盯住一只戒指看,幾個好友也湊在一旁觀看。
“哦~~~~Tiffy妳看中這戒指啦,”Amice推了推Tiffy,“很少見妳會認真看珠寶耶。”
“不是啊,看看而已嘛,”Tiffy駁回去,“剛好這戒指也很好看。”
“小姐,這是結婚戒指,”Nessa叉腰,“我們都是看訂婚戒指妳直接看結婚戒指了?”
“……不可以嗎??”Tiffy歪頭,不解地問。
這個脫線女!!!包括Crawford在內大家都是同一個想法。同時,Crawford的電話收到Schuldig的短訊,說來歷不明的人離開了;Crawford回復,讓專案小組的人去跟蹤他們。
“或者這個也很好看啊,”Tiffy不理他們,又指著另外一只簡單的流線型鑽戒說。
“妳怎麼老是看中普通平凡到極點的東西啊?!”Nessa幾乎要掐住Tiffy的脖子了。從認識她開始Tiffy一直就是這種品位。
“要那麼誇張干嘛?平凡不好嗎?”Tiffy反駁。
“如果喜歡這個款式可以戴上去試試看,”櫃檯小姐很熱情地說。
“可以嗎?那我要試這個,”Tiffy毫不客氣地指著那一只流線型鑽戒。她試著套到右手中指、可是小了一點。
“哎唷戴在無名指上啦,”Amice直接給她套到無名指上去,大小剛剛好。不得不說,雖然這戒指設計簡單,卻非常適合Tiffy的手指。Tiffy戴得愛不釋手,一想起那個價錢她便放棄了,乖乖地準備脫了下來,卻被Crawford阻止。
“就要這個吧,”他對櫃檯的小姐說、並掏出了信用卡付錢。幾個好友以及旁觀者頓時張大嘴巴呆在原地,Tiffy更是shock到極點。
“等、等一下啦——”幸虧她還能反應過來。這是什麼狀況啦?!
“戴著,”Crawford仍然緊握住她的右手、不讓她有機會拿下戒指,另一手簽著櫃檯小姐拿過來的賬單。
“呃——”這下好了,要Tiffy說什麼問什麼好?而她的好友們和其他旁觀者則是從驚訝中回到現實,有人還吹口哨,更有人說什麼“做得好”之類的句詞。
“這戒指很適合妳的手,”Crawford將Tiffy從椅子上帶起來,“就別拿下來了。”
“呃……這……”Tiffy依然語塞中,她的朋友們又何嘗不是。
“不喜歡我送給妳嗎?”Crawford故意帶著點失望的語氣問。
“不不不不!我很喜歡、非常喜歡!”她趕緊解釋;只是見喜歡的人送自己戒指有些不知所措罷了。
“你喜歡就好,”他笑得很輕,心情卻相當愉快。
Tiffy有些害羞著低頭。哦!這叫她拿什麼表情去見人啊?雖說是戴在右手無名指上,並非代表結婚的左手,她仍然控制不住胡思亂想。這樣做也太讓人遐想了吧?他們才交往……幾個星期吧??不過撇除各種原因,Tiffy是比較喜歡戒指的,單純因為戒指能讓自己從小常年彈琴而長厚的手指看起來秀氣一些。
離開珠寶店后趁著男士們聊天的空檔,Sheri往Tiffy死命擠眼:“喲~你家這位下手真快啊!幾百塊的戒指眼睛都不眨地——唰就買下來~”
“廢話!”Nessa馬上插話,“15萬的Benz都買了戒指算什麼。喂Tiffy,認真告訴我們,他究竟是做哪行的?”
“嗯…他說是一個進出口貿易公司,很多方面都做,他是美國分公司總部的總管……”Tiffy如實報告了。
“聽起來就是年薪幾百萬的那種,”Nessa摸摸下巴,“Tiffy妳真的釣了個金龜啊!”
“別這麼說啦!我喜歡他的時候也不知道他身世……”
“好啦跟你開個玩笑,別那麼認真~”
一直安靜的Amice突然慢條斯理地插話:“Tiffy,昨天我看到James了。”
Tiffy一時間還沒反應過來:“什麼James??”
“我們都認識的還有其他人嗎?”
“等等、”Nessa立即反應過來了,“他不是去外州念書了嗎?”
“他又回來了,”Amice聳肩,“James親口說的。”
三個好友齊刷刷看向Tiffy,後者則一副無辜的樣子:“看我干嘛?事情早就過去啦。”
James就是Tiffy在高中時候心儀的男生,畢業后James和Tiffy同一所大學兩個月后一家搬到外州了,兩人曾經在網上聊過一兩次,之後再也沒有聯係了。
“不,只是妳說這件事情而已,”Amice接話,“因為他說他要轉去妳和Sheri的新學校讀工程師,預先跟妳打個招呼。”
“放心啦,”Nessa搶話,“Tiffy不是吃回頭草的人。而且,她的現任——其實也是第一任男友,條件好多了~”
“說得也是~”幾個女生嘻嘻笑了起來。



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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